德州市地震局是我市地震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担负着我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等工作。目前下设办公室、业务科二个科室和省属地震台。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制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职责分工本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并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监测信息及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上报;负责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并上报会商意见;按照上级年度工作意见和当地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加大台网密度,并确保现有监测设施正常运转;对重点监视防御区负责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异常现象观测及群测群防工作;对地震灾害区域加强地震监测,设立流动观测点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余震防范工作提出依据。
(四)负责审定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违反有关规定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进行处罚;负责管理执行本地区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并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承担相应的地震应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及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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